- 索 引 号:QZ05152-3000-2026-0001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1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备注/文号:狮市监函〔2026〕19号
- 发布日期:2026-05-14
市公安局:
凤里郑建民等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压紧压实相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我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突出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各项专项工作。
一、开展外卖平台及站点走访检查,强化源头监管
我局现场走访我市站点、配送企业、外卖平台共计13家,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完善配送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6年以来共计发放《福建省同城快送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13份,进一步强化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二、召开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行政指导会,提升安全意识
组织召开即时配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行政指导会,邀请辖区内同城配送企业、各外卖站点负责人参会。会议重点围绕提升外卖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发生等内容。一是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的规范化管理。二是优化配送管理,降低安全风险。引导辖区内外卖平台及站点进一步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合理设定配送时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发力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配送人员安全出行意识。同时,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管领导:林铲
经办人员:吴妹
联系电话:0595-88886131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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