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24-0000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石狮市 “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24〕22号
- 发布日期:2024-05-22
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闽司〔2024〕75号),市司法局制定了《2024年石狮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闽司〔2024〕75号文件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牵头单位要会同协同单位科学确定检查对象、数量、频次、方式,于每年初提出“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司法行政机关通过“闽执法”平台向社会公布检查计划。牵头单位可视情向社会公布检查指南。请各牵头单位于5月24日前将今年拟开展的“年度检查计划”报送至市司法局法治督察股邮箱。
二.要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实施“综合查一次”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发起、一键分配、线上执法。牵头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指定专人与检查对象联系对接,牵头单位、协同单位要严格控制单次进入企业、场所开展检查的执法人员数量。
三.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及时将实施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证据、检查结果等相关数据录入“闽执法”平台。
附件:1.《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
2.2024年石狮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石狮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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