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24-0000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4
- 标题:关于公布石狮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11-04
关于公布石狮市保留的证明事项
清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泉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泉政办〔2024〕12号)要求,石狮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市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在《泉州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对石狮市政务服务所涉及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经市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各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就石狮市保留的证明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石狮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石狮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石狮市司法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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