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25-000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 标题:关于上半年对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1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狮司[2016]33号)和《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狮司[2019]10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于2025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对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双随机”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抽查内容包括:
1.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3.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
4.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5.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6.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针对以上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提供包含以上6项抽查内容的自查报告、收案登记簿、收案审批、收费凭证、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记录、合伙人会议记录、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卷宗材料等相关资料备查。
石狮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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