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26-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5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司规〔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6-01-07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6-01-07 15:38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1月30日前以石狮市司法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5年12月10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1)。
      二、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2)。
      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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