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0:46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对照《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我局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280号,电话:059588752712,传真:0595-88752800,电子邮箱:sfj_887527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第一,2024我局通过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5,按规定送交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馆;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

    第二,依法审查公开。根据司法行政新职能,对石狮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重大事项布置等,均100%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所有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2024年以来,共开展全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内部制度围绕各种申请事项,加强科室协作研究,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要求,以权责清单为依据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石狮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列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一级事项7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查询咨询、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二级事项16项,其中行政权力类9项,公共服务类7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贯彻行政执法公开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泉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查制度,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石狮市政府网站开设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不断创新新媒体建设我局开设石狮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1个,指定1人负责。并且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等方式,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公开部门文件、信息等,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落实律师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值班制度,优化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接待工作。2024年来现场接待4194人次,网上咨询65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3557人次。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财务支出、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其他事项等

    (五)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落实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业务科室负责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确保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同时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按规定要求和时限答复,确保工作有人抓、专人管、抓得紧。为不断加大政务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我局健全完善、严格执行《石狮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对所有投稿及公开的信息稿件执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一校、二校和三校的“三审三校”制度。各司法所、各股(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初审和一校责任人,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新闻信息统筹管理工作并作为复审和二校责任人,各业务分管领导为三审和三校责任人。把牢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正面宣传。

    (六)深化权责公开,加强用权监督

           1.持续更新机构职能信息。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设立机构及职能,完善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信息,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印发的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权责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认真对照《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以权责清单为依托,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根据《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石狮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在公开渠道和载体主动公开,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泉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查制度,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石狮市政府网站开设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二是督促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将市场监管执法信息纳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内容,注重工作沟通协调,及时跟踪督促进展情况。三是及时跟踪、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在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福建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指导意见》,落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工作,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努力做到对同类案件复议结果基本一致,对同一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意见基本一致,做到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18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宣传队伍中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新形势新任务下,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新媒体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确保精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司法局  

        2025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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