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0楼1006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306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狮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审计政务环境,突出重点、明确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接听咨询电话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电话咨询接听数共达14人次,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石狮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好审查审批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泄密事件的发生;建立《石狮市审计局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文件从起草到签发流程,并在核稿阶段确定该文件是否公开及相关公开属性,确保公文有序管理;认真执行石狮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规定和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和石狮日报等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同时设立局信息公告栏,每月对审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干部任免等情况进行公示,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审计事业的全过程。
(五)监督保障。审计局综合股定期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日常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效果,但鉴于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公开信息少、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种类有待提高、具体经办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补足短板、改进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