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1300-2025-00060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2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09-18
现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推动企业申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升执法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信用主体对信用修复工作的认识,帮助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未雨绸缪,减少企业发展后顾之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信用修复办理责任
按照“谁认定、谁修复”“能修复、尽修复”原则开展修复工作,全面梳理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处罚案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1.逐一通知清单内企业,指导和帮助被处罚对象纠正失信行为。
2.深入一线服务,对于主动性不强的企业,告知其失信在企业技改升级扶持政策享用、金融信贷、供需合作、招投标、享受优惠、申请补贴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引导其开展修复。
3.对于无法通知到位的企业,深入现场进一步核实企业续存状况,压实开展信用修复清单,做到能修复尽修复。
(二)明确信用修复办理流程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处罚对象主体名称,找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照流程指引提交相应材料。
2.“信用中国”网撤下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后,提交相关材料,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
3.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撤下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修复情况应用到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晓率,提升服务质效。
(二)跟踪推进。辖区各执法中队安排专人跟踪处罚案件的信用修复情况,推进满足条件的处罚信息及时完成信用修复。
(三)廉洁履职。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树好环保人良好形象。
本方案自2025年9月12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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