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0900-2025-00004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25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计划(含抽查依据、抽查方式)
    • 发布日期:2025-03-20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25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计划(含抽查依据、抽查方式)
    时间:2025-03-20 08:28 阅读人数:1
      一、抽查依据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石狮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狮环保〔2019〕37号) 

      、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污染源名单。污染源名单包括重点排污单位、特殊监管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 

      、抽查方式 

      通过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双随机管理模块随机抽取,本年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抽取下一年度第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及执法人员名单,每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抽取下一个季度被抽查单位及执法人员名单。 

      、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计划 

      每季度对本辖区不少于36%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 

      2.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抽查计划 

      每季度对辖区所有特殊监管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抽取比例100%。 

      3.一般排污单位抽查计划 

      按照综合执法大队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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