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3000-2023-00016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06-20
凤里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2023年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泉环保大气[2023]4号)要求,经我局和你镇(办)、社区的前期调研,我局决定在凤里街道(华仑社区)、湖滨街道(湖边社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并制定了《石狮市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创建工作任务。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加强低碳社会建设,推动低碳化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是我国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重要组成之一,2023年,“深化低碳试点”纳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碳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
社区是人们生活、居住、消费的主要场所,是城乡基本组成单元,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载体,社区低碳化是实现城市低碳化的关键所在。通过建设低碳社区试点,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营造居民共建低碳社区的氛围,培养居民的低碳生活方式,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对于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发改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经调研、协商、研究,拟选择石狮市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作为石狮市2023年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二、华仑社区基本情况
华仑社区居委会成立于1993年9月,社区地处石狮市商业区,辖区分界线:东至群英中路与湖滨仙迹连接、西至灵秀路与华南社区连接,南至八七路与大仑社区连接,北至九二路与新华社区连接,辖区面积约230亩。现有公安户籍516户,常住人口1486人,流动人口3005人。辖区内有石狮人寿保险大厦、国土大厦、种子公司、泉运汽车宿舍楼、新华隆小区、仑峰商厦、侨乡商业城等8个小区,和大仑综合农贸市场、服装批发市场、五金批发市场等多个市场。
近年来,华仑社区坚持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投建市区篮球场和市区公共厕所、完善公共停车服务、做好街心公园休闲健身保障等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满足居民对于老城区“家门口的体育供给”需求,做到低碳环保。坚持每年为居民举办环保科普公益讲座,组织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开展家园清洁、环保知识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设定固定宣传栏张贴环保公约和居民公约等环保资料,如今社区内的街巷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环境优美,低碳环保文化氛围浓厚,居民群众幸福感攀升。
现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个,面积550平方米,镇中路口建有一处街心公园供群众傍晚纳凉,一处高标准笼式篮球场供居民优质安全的健身运动场所,辖区内绿化面积达百分三十以上,停车场9个(包括小区内),停车位500多个,其中智能充电柱位5个。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在辖区内设立一所垃圾分类亭,配备一名专门保洁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社区两委7名,工作人员7名,现有残疾人15人。社区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的,以服务群众、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理念来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石狮市文明社区”等。
三、试点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低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低碳试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活的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广泛参与、注重效果”,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试点示范发展模式,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总体目标
引导低碳发展潜力较大或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基础较好的园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主体的低碳发展机制,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区低碳化发展经验,争创全省低碳试点示范。
(三)建设内容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以低碳为主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积极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制定和发布社区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选用低碳节能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顺风车等低碳出行方式。设立社区低碳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引导和实践体验活动,推介低碳知识,宣传低碳典型。
2.加强低碳能源建设。积极推进居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等系统,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棚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3.提升改造低碳交通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交通设施。统筹考虑社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站点设置,建设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车、公共电动车、公共自行车等不同交通方式换乘便利化程度,构建紧凑高效社区公交和慢行交通网络。统一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拼车搭乘和出租车停靠设施。
4.打造低碳生活设施。加强新建住宅建筑低碳准入,提高绿色建筑覆盖率,推进既有住宅建筑低碳改造,提升住宅建筑节能水平。加强闲置土地整治,拓展绿色空间,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造绿,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社区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完善雨水排水系统,改善积水问题。进一步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建立面向社区的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社区物流配送服务网点,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
(四)实施进度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
组织宣传,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0月)
按照工作方案,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3、验收阶段(2023年11月中旬)
在自查验收基础上,形成“石狮市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凤里街道(华仑社区)低碳社区推进工作专班,建立低碳社区创建专门工作组和志愿者队伍,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创建工作制度,统筹社区管理与低碳试点工作,确保低碳社区创建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建立上下工作联络制度,指定具体人员为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联络员,确保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与华仑社区的沟通联系。
2、加强宣传。采用线上宣传为主、线上线下结合的办法,依托“低碳社区创建宣传园地”,利用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加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指导宣传,深入发动居民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宣传节能产品。广泛发动居民开展废旧物品再利用,培养居民良好的用电,用能习惯,提高居民低碳环保意识和参与创建积极性。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创建节能减排方面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发动企业、社会团体参与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创建活动。
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加强低碳社会建设,推动低碳化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是我国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重要组成之一,2022年,“深化低碳试点”纳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碳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
社区是人们生活、居住、消费的主要场所,是城乡基本组成单元,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载体,社区低碳化是实现城市低碳化的关键所在。通过建设低碳社区试点,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营造居民共建低碳社区的氛围,培养居民的低碳生活方式,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对于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发改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经调研、协商、研究,拟选择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作为石狮市2022年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二、湖边社区基本情况
湖边社区居委会,地处石狮市区中心,常住人口3421人,流动人口7685人,社区内居民点有:华侨新村,玉兰小区,市机关宿舍,祥芝、蚶江镇政府宿舍、农资花苑、公安局宿舍。现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个,面积800平方米,党建邻里活动室一个,面积200平方米,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面积2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百分三十以上,停车场15个(包括小区内),停车位1500多个,其中智能电动车充电20多处,摩托车位800多位。市直机关宿舍楼实行智能化系统管理,配置车辆管理系统。辖区设有公共自行车停靠站1处,方便居民绿色出行,社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把原有20处多个垃圾墙进行拆除,更换垃圾桶并建立垃圾分类亭20多处进行垃圾分类。辖区内安装500多盏LED节能路灯,监控30多处,并对湖滨路、琼林北路的路面进行白改黑沥青。辖区内配置4处户外健身路径,一个篮球场,一个休闲布袋公园,投放旧衣物回收箱30处,为丰富居民群众的业余生活,社区创建图书一角、电子阅览室等精神文明文化活动。社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了2020年度“石狮市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泉州市2017—2019年度文明社区、泉州“百佳移风易俗村(居)规民约”、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确认第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湖滨街道湖边社区关工委基础建设提升年度(2020-2022)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试点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低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低碳试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活的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广泛参与、注重效果”,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试点示范发展模式,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总体目标
引导低碳发展潜力较大或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基础较好的园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主体的低碳发展机制,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区低碳化发展经验,争创全省低碳试点示范。
(三)建设内容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以低碳为主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积极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制定和发布社区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选用低碳节能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顺风车等低碳出行方式。设立社区低碳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引导和实践体验活动,推介低碳知识,宣传低碳典型。
2.加强低碳能源建设。积极推进居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等系统,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棚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3.提升改造低碳交通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交通设施。统筹考虑社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站点设置,建设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车、公共电动车、公共自行车等不同交通方式换乘便利化程度,构建紧凑高效社区公交和慢行交通网络。统一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拼车搭乘和出租车停靠设施。
4.打造低碳生活设施。加强新建住宅建筑低碳准入,提高绿色建筑覆盖率,推进既有住宅建筑低碳改造,提升住宅建筑节能水平。加强闲置土地整治,拓展绿色空间,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造绿,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社区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完善雨水排水系统,改善积水问题。进一步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建立面向社区的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社区物流配送服务网点,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
(四)实施进度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
组织宣传,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0月)
按照工作方案,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3、验收阶段(2023年11月中旬)
在自查验收基础上,形成“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湖滨街道(湖边社区)低碳社区推进工作专班,建立低碳社区创建专门工作组和志愿者队伍,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创建工作制度,统筹社区管理与低碳试点工作,确保低碳社区创建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建立上下工作联络制度,指定具体人员为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联络员,确保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与湖边社区的沟通联系。
2、加强宣传。采用线上宣传为主、线上线下结合的办法,依托“低碳社区创建宣传园地”,利用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加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指导宣传,深入发动居民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宣传节能产品。广泛发动居民开展废旧物品再利用,培养居民良好的用电,用能习惯,提高居民低碳环保意识和参与创建积极性。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创建节能减排方面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发动企业、社会团体参与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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