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4-0800-2025-0002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 标题: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 备注/文号:狮商务函〔2025〕32号
    • 发布日期:2025-07-17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7-17 11:29 阅读人数:1

    台盟石狮市支部:

      《关于推进智慧市场建设的建议》(第021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我市智慧市场建设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意义,为我局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具体措施

      (一)建章立制,保障市场改扩建。为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着力保障民生,推动石狮市农贸市场环境改造建设和管理升级。我市于2022年出台《石狮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及星级评定实施方案》,成立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石狮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计划,通过新建一批标杆市场、改造一批老旧市场,着力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旧面貌。累计升级改造11家、新建6家农贸市场,涉及改扩建面积39819平方米、摊位938个,新建面积42985平方米、摊位534个,争取上级农贸市场专项补助资金约552万元。

      (二)联合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围绕价格、计量、食品质量三个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在价格监管方面,严查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透明;在计量检定方面,严查未经检定、超期未检定或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排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等假冒伪劣食品,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二是加强监督抽检,保障食品安全。持续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构建常态化抽检机制。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奖惩结合,推动市场精细管理。建立星级农贸市场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市区大型农贸市场以及村级200平方米以上农贸市场进行常态化星级评定,定期通报评定结果,通过“以评促改”“分级分类”等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机制,提高农贸市场管理“软”实力。

      (四)代管共建,促进市场专业化发展。实施“有偿托管”模式,引进第三方智慧农贸市场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其丰富的市场运营管理经验及建设资本,助力全市农贸市场软硬件全面升级。一是引入万客汇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设长福市场,为我市打造2.0标准农贸市场标杆。二是引入泉州市源和一九一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改造升级凤凰城农贸市场,为老旧市场提升2.0标准提供模板。三是引入厦门食达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近百万元,提升改造后花社区民生农贸市场,改善市场环境及运营秩序。四是充分调动本地资本参与市场运营,如后垵菜市场、塘后农贸市场等,推动市场专业化发展。五是积极对接新沃集团,探索“共建代管,包片合作”模式,以国企农贸市场为试点,打造统一管理平台,为全市农贸市场运营发展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探索先进管理办法。学习先进地区农贸市场运营模式,在保持原有产权、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参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

      (二)继续抓好改造提升。充分运用好上级资金,强化财政奖补激励引导,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实行“奖励+补助”,给予星级农贸市场资金奖励,给予市场改造提升建设补助,有计划、有目标地推动农贸市场提质升级。

      (三)重拳抓好监督管理。根据《石狮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及星级评定实施方案》,聚焦经营秩序、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公益广告、便民服务设施等“顽疾”,多部门联合进行常态化检查整顿,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归行入市,推动整治提升工作提速见效。

      分管领导:施滨滨

      经办人员:王鸿亮

      联系电话:0595-82226678

      石狮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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