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0: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6614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11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条例》的贯彻行。2024年,市商务局认真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机构调整、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2024主动发布公开信息29条。其中机构设置信息数3条,规范性文件类1建议提案办理24条,应主动公开其他类信息数1条。 

    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效用,20241210印发石狮市关于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狮商务电商20248文件发布前,按要求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民意;印发后,及时发布图及文字解读稿,指导企业用好、用活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市商务局主动公开主办的人大建议答复3政协提案答复13。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调整后权责清单的通知》(泉商务2024156),及时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

      (二)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梳理各类公开内容,规范发文程序,确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按时做好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政府信息送交目录表移交工作送交“两馆”公开及时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商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落实政务舆情回应政策解读主体责任,通过 “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石狮市商务局微信公众账号”、局公开栏12345平台发布商务信息政策解读行业动态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和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各专题栏目内容。 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不够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加强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程序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与各股室对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从商务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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