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500-2025-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 标题:2025年4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5批)
    • 发布日期:2025-04-18
    2025年4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5批)
    时间:2025-04-18 09:48

    序号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2025-03-14

    石狮市益农化肥店(林国挺)销售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案

    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2025-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1、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0元

    合计: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双公示”链接地址:https://credit.quanzhou.gov.cn/#/double-publicity-info?creditCode=11350581MB193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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