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7-0100-2019-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7
- 标题:石狮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及专业人员挂钩联系镇(街道)责任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经普办〔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03-07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普查工作职责,推动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及专业人员挂钩联系镇(街道)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钩联系工作职责
(一)指导挂钩联系镇(街道)严格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有效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二)重点加强挂钩联系镇(街道)现场登记阶段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
(三)协助挂钩联系镇(街道)做好上级普查机构质量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挂钩联系镇(街道)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挂钩联系安排表
领导干部 |
专业人员 |
挂钩联系镇(街道) |
邓莲珍 |
孙秋声、李淑芳、许静、张煜煌 |
湖滨、宝盖、永宁 |
郑传家 |
蔡晓燕、张德红、蔡晓煌 |
凤里、鸿山、锦尚 |
周加建 |
李俊鹏、卢永长、黄志超 |
灵秀、蚶江、祥芝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