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511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7372;传真:0595-88707382;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狮政办〔2020〕22号)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政府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更新本单位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规定要求维护和更新负责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3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条,文档电子化达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1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步送交,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2020年,我局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有信息发布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公开,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
主动丰富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信息,为公众了解卫健信息提供便利。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石狮卫生健康”设置了“便民链接”“卫健动态”“诊疗预约”等栏目公布相关信息,共发布1178条信息,阅读总次数达24.2万次。在《石狮日报》开设“保障人民健康 提高人口素质”健康专栏,共刊登宣传报道400余条;设立“卫生与健康”专版,共刊登宣传报道40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局领导分工、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推进卫健系统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公示,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成立卫健系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作为网络阅评员,密切关注涉及卫健工作的舆情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不正确的舆论,采取正确果断的措施处理,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全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及时公开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及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深入剖析探究,全面查摆问题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以文字公开形式为主;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深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强化学习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具体工作如下:一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卫生健康政务信息;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聚焦卫生健康重点政务信息,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三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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