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08:5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旨在全面反映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511室;邮箱:362700;电话0595-88717372;传真:0595—88707382;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石狮市卫生健康局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对医疗卫生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共9个栏目195条信息。其中政策措施情况类信息15条,占7.70%;院务公开类信息12条,占6.15%;卫生监督类信息46条,占23.59%;医疗服务类信息101条,占51.80%;预防接种管理类信息4条,占2.05%;疾病应急救助类信息3条,占1.53%;饮用水卫生安全类信息4条,占2.05%;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类信息3条,占1.54%;健康科普类信息7条,占3.59%。积极通过“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会议信息等,如2024年石狮卫健工作巡礼中提到的人才引进,学科建设,名医工作室引进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接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和检查,及时更新和调整,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优化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卫健局专栏,完善信息分类和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同时,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方面

      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C:\fakepath\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部分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和全面,不能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对公众在信息公开平台上的留言和咨询回复不够及时和准确。

      (二)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策解读的策划和组织,采用多种形式,如图文并茂、案例分析、专家解读等,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发布预警机制,提前做好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工作,定期查看留言和咨询,及时回复公众的问题,提高回复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石狮卫生健康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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