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5:30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裙楼226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221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市信访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4条,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托综合督查股,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信访政策法规、机关单位人事变动、“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通过“石狮信访”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推广信访工作法治化创建成效以及我市信访工作动态;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上级抽查反馈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落实保密审查、信息内容“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信息不涉密、内容不出错。2024年公开工作考核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业务培训还需加强。

      下一步,市信访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化、规范化,一是压实压紧责任,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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