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0800-2023-00024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注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23〕67号
- 发布日期:2023-11-10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循环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向我局申领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5811908050201-SX-001。
2023年11月,循环公司以变更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注销该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申请理由:循环公司因该项目现场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循环公司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于2023年3月31日将《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函》通过中国邮政快递送达给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因施工单位发生变更,循环公司申请注销该项目已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经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予以注销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5811908050201-SX-001,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5811908050201-SX-001)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关系人,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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