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2-3000-2026-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9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湖政规〔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01-06
街道各办(所、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6年1月4日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1);
二、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2)。
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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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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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滨街道社区集体资金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狮湖政规 〔2025〕1号 |
2030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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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滨街道办事处包容审慎“四张清单”》的通知 |
狮湖政规 〔2024〕1号 |
202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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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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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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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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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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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滨社区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规定》的通知 |
狮湖处〔2020〕34号 |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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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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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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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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