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2200-2024-00050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05-3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蚶江镇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蚶江镇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扩面延深,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健全全镇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通过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各类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能力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的“三个能力提升”,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优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重精准、强措施、打硬仗、破难题”的工作思路,大抓狠抓落实。
(一)聚焦执法体系,抓机制建设。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制度:一是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办关系案、不执人情法;四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避免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进一步梳理本行业(领域)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确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管台账;五是推行“阳光执法”,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并定期亮晒通报,完善自由裁量基准。
(二)聚焦执法重点,抓计划执法。要认真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主体,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按照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提高执法效果。其中,危化品、渔业船舶、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建设施工项目、“两客一危”企业和校车等行业领域以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确保执法效果。
(三)聚焦执法衔接,抓协作配合。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危险作业罪、强令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情形,应严格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泉安办〔2023〕4号),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聚焦执法力度,抓打非治违。一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油气管道乱挖乱钻、无证电焊气割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二要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三要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严格审批、联合审查、信息共享、会商联动、举报奖励等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源头管控、齐抓共管,严防死灰复燃。
(五)聚焦执法权威,抓精准执法。一是严格执法处罚。结合《石狮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协调机制》(狮安办〔2024〕3号),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纠正不会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查处,提高执法震慑力。二是强化精准执法。围绕事故防控,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问题导向精准执法,进一步强化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监督检查。将生产经营单位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演练、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放在重要位置,其次在高空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等生产环节和复工复产、检维修等生产阶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特殊季节气候条件、特殊时段呈现的风险特点加强执法,对阶段性新情况、区域性新问题以及一定范围内呈现的事故苗头要及时调整执法方案,制订应急执法措施。
(六)聚焦执法效能,抓执法评议。各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从执法力度(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查处率)、办案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对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形成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评价体系。
(七)聚焦执法责任,抓事故查处。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特别是对因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应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31日—11月30日)。各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重点工作。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推进态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各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是各村、各部门切实履责的基本要求,是预防和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尽管近年来我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成效显著,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方面依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震慑和惩戒效应不够明显,导致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市委已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纳入2024年专项巡察内容,重点监督相关部门执法是否到位,并对重点案件进行回头看。各村、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依法治安、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把“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部署,分管领导要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提高执法能力。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要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各级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各村、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要完善跟进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科学合理依法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种手段,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探索“优质帮扶+精准执法”新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请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执法统计表(附件1、2);二、三、四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2月20日前将第四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报镇应急保障股。
附件:1.石狮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一)
2.石狮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