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8-2500-2016-00001
- 发布机构:鸿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 标题:鸿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鸿政函〔2015〕1号
- 发布日期:2016-01-04
2016年1月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鸿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石狮市鸿山镇鸿山大街1 号镇政府大院,邮编:362700,电话:0595-88981772,电子邮箱:ssshsz@shishi.gov.cn)。
一 、概述
2015年,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5〕67 号文要求,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便民、快捷、优质的服务。主要体现如下:一是按照福建省、泉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好应公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不断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规范性文件在生成时要明确是否需要公开,不能公开要说明原因。确定需要公开的,要及时在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及时登录政府网站管理系统发布,并主动把公开的63份信息各送一份纸质文档交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以备公众查阅。四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服务职能,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动公开的66条信息中,机构设置、人事、政策解读和通知公告类信息21条,占31.8%;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类信息14条,占21.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1.5%;重大项目、社会事业类信息7条,占10.6%;安全督查、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占18.2%;其它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占16.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政务公开栏等。公众通过“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镇级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办事。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对于政策解读,主要是对一些相关政策按着上级的解读进行公开。一年来,共公开相关政策解读的信息 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5年度,信息公开的收费或减免均为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均无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且分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
3、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暂无。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00 |
424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6 |
326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34 |
98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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