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3-3000-2019-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8
- 标题:灵秀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秀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灵政〔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7-15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秀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秀镇人民政府
2019
灵秀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道安预防综合机制,实现灵秀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林志坚为组长、镇长黄明瑄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邱培钦为副组长的灵秀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道安办,由邱培钦兼任主任,并安排专人负责上传下达、信息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要听取一次交通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并制定各项制度来督促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通过四个“强化”,改善交通环境
(一)强化交通重点区域整治。从实际工作出发,切实做好以下五个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客运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强化区域周边摩托车乱象整治,健全常态管控机制,严查摩托车超载、超员、超速及从事非法运营;二是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对古宅菜市场、洋下菜市场、港塘菜市场等较繁华的农贸市场周边,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三是加强居民聚集区周边整治。石金路目前楼盘较多,且厦门外国语学院石狮分校、灵秀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均座落于此,在上下学期间家长随意停车的现象屡有发生。上下班期间刚好与学校入放学时间大部分重合,造成短时间车流激增,片区交通通行不畅,村级劝导员及村级巡防队员应在期间上路疏导交通;四是青创城周边交通整治。青创城内店铺众多、且每天来往客流量较大、时间也相对集中,高峰时段人流、车流较辖区内其他区域显著增多;五是在建工地周边。我镇辖区目前在建楼盘较多,过往重型车辆较多,存在事故交通隐患。要对各工地建设方通知到位,要求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镇规划建设办、镇道安办、镇安办、各村(社区)
(二)强化高峰时段交通疏导整治。一是学校放学期间交通疏导。在学校入放学时段安排村级劝导员及村级巡防队员上路,协助交警进行交通导流,并纠正乱停车、乱插队等交通乱象,缓解该地区交通压力;二是重要路段上下班期间交通疏导。要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发挥村级劝导站的作用,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纠违活动,重点整治乱停车、车辆加塞及超标电动车上路抢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各村(社区)、各相关学校
(三)强化主要路口巡查。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强化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我镇辖区有顺荣城公交公司、泉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等多家客运企业,顺丰、申通、韵达、狮鑫物流等多家货运公司,并配备有客运大巴车或者大型货运车辆,使得我镇主要道路上的大型车辆较多,路面交通情况复杂。应加大对我镇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时检查车辆状态,驾驶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预防由于车辆故障、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要抓好各类企业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各类企业要对企业所属的驾驶员开展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镇道安办、安办、镇规划建设办
四、加强源头管理,排查道路隐患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滚动的道路隐患排查档案。事故黑点经市交通部门和辖区交警确定后的,要立即树立好相关提示牌等相关防范措施。要
责任单位:
(二)夯实车辆摸排基础工作。加强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运、大型旅游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摸排,建立健全辖区台账。
责任单位:
(三)完善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完善主次干道网,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发展慢行交通网络,进一步减少“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现象。
责任单位:
(四)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依托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和录入校车信息,规范校车审批、标牌办理和档案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查处工作力度,加强“家校”、“警校”配合互动,努力维护学生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各相关学校
五、完善交通劝导站建设,全面发挥劝导站作用
(一)彻底解决劝导站专职工作人员缺失问题。划拨专项资金解决专职劝导员的工资问题,人员由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负责进行培训与管理;将联防队员纳入交通兼职巡查员,纠违员,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入交通劝导队伍,建立村级老人劝导队,家长义务劝导队、小区劝导队;注重充分发挥村(社区)党员干部作用,有条件的村(社区)、小区可建立党员劝导站。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大队八中队、灵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党建办、各村(社区)
(二)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各村(社区)
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民众文明出行意识
(一)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教活动。7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道安办、灵秀派出所、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各村(社区)
(二)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提高宣传活动的策划水平,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六进”(进企业、校园、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社会事务办、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各村(社区)、各相关学校
(三)要协调各部门、各团体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活动管理,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宣传、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市交警大队第八中队、灵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要广泛利用各村广播进行交通宣传。每周开展1-2次转播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载人、不无证驾驶等交通安全广播内容,每次时间3至8分钟,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中小学生群体规则意识。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五)注重特殊群体的宣传。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相关科室、各村居必须高度重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做好道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压推进。要紧绷脑海中的一根弦,时刻谨记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二)工作责任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要落实。
2. 道路隐患排查及设施完善指导意见
3. 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及设施完善计划清单
灵秀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副组长:黄明瑄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舜毅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蔡永报 彭田村委会主任
黄世波 塘园村委会主任
蔡德胜 前廊村委会主任
王明国 茂厦村委会主任
道路隐患排查及设施完善指导意见
一、农村道路交叉口
二、临水临崖
类别一、
类别二、等级以外的县、乡、村道路、桥梁,路侧有陡崖、深沟、水体(含池塘、水库、沟渠)等安全隐患的路段,未设置路侧防护设施或已设置防护设施但损坏明显、防护功能不佳的。
三、交通安全设施增设完善建议
(一)路口信号灯增设建议
1.国、省道与城市(区)道路主、次干路平面交叉路口;
2.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平交的路口;
3.其它采用信号交通管理方式设计的路口。
1.
2.
1.3
2.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
1.
2.对于畸形路口或多路交叉的路口,建议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设置信号灯。
(二)人行横道信号灯及相配套的机动车信号灯增设建议:
1.
2.
(三)电子警察
(1)国、省道上安装了道路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应设置闯红灯自动抓拍电子警察,其它安装了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也可视情设置;
(2)
(3)国、省道沿线的学校门前且未设置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可视情增设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电子警察。
(四)视频监控(含卡口)
(1)国省县道重要交叉口、分流点、加油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县)际交界处、交通检查服务站、交警查辑布控点等重点路段;
(2)国省县道沿线学校、大型工厂企业、商场集市等重要位置;
(3)国省县道临水、临崖或其它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
(4)国省县道交通流量大、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易发生严重积水的路段,以及易发生违法占道停车行为的路段等;
(五)公路车辆警示系统
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及设施完善计划清单
序号 |
村(社区) |
道路名称 |
按“五有工程”标准需完善的具体项目 |
|
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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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路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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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序号 |
村(社区) |
道路名称 |
隐患类型 |
整治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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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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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或临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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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增设交通设施 |
建议实施地点 |
现状说明 |
备注 |
1 |
交通信号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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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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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监控(含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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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路车辆警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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