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3-2400-2019-00006
    • 发布机构: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1
    • 标题:灵秀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秀镇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灵政〔2019〕56号
    • 发布日期:2019-12-10
    灵秀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秀镇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10 10:30 阅读人数:1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辖区内各在建工地业主: 

      现将《灵秀镇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秀镇人民政府 

                                                                     20191121 

      

    灵秀镇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渣土〔20193号)及《石狮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狮渣土办〔201919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管理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911122020120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全镇渣土运输车辆在市平台管控率100%,净车密闭上路率100%,建筑渣土核准处置率100%,切实规范全镇建筑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形成源头管理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规范源头治理 

      1抓建设工地现场监督管理。 

      整治内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无把渣土运输纳入监管范围;是否实施对进出工地、场站车辆联网实时监控核准;有无违规使用加装改装、非本地籍等非平台车辆;有无私开出口逃避监控;有无超载、带泥上路等;建设工地出入口有无硬化,有无按要求设置洗车台、三级沉淀池、高压冲淋设备和电子抓拍系统;有无落实专人管理,检查登记进出运输车辆,建立台账等。 

      整治标准:全镇100%的建设工地实现文明施工,运输车辆100%为市平台内车辆。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城管办、道安办(协调联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八中队)。 

      2抓沙石企业等违规使用加装改装、非平台车辆运输。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石子场、沙场载沙石违规使用加装改装车、非本地籍车等非平台车辆运输,加强源头管控,杜绝超载和滴洒漏上路。 

      整治标准: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运输车辆必须100%为平台车辆,无超载、密闭上路。 

      责任单位:道安办(协调联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八中队)、规划建设办、城管办。 

      (二)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执法查处力度 

      整治内容:镇道安办、城管办要联合交警部门加强重要位置、重要路线、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不按路线行驶、滴洒漏、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每周要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镇职能部门每周要不定时组织执法不少于1次,并做好执法登记、记录。 

      整治标准: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查处的违规渣土车不少于3辆;责任单位:城管办、道安办(协调联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八中队)。 

      (三)严查渣土处置核准 

      整治内容:严格核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时段、时速和办理路线牌等情况,严查未经相关部门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利用数字城管和公安天网等视频监控设备加强信息化监控,对乱倾乱倒车辆从源头追查,对查扣的乱倾倒渣土车实施顶格处罚。 

      整治标准:对全镇建筑渣土、沙石处置100%核查,对乱倾倒行为100%追查处罚。 

      责任单位:城管办、道安办(协调联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八中队)、规划建设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11日——1131日;) 

      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力争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确保不留死角。要广泛宣传,入企业、入项目、入工地,面对面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排查阶段(1112——1110日)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全镇渣土车、建设工地、运输企业、沙石企业、矿山、沙场等的底数,建立档案资料,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集中整治阶段(1111——1231日) 

      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1、要对照清单抓责任。要对照问题、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各村(社区)、镇安全网格片区责任人要将各自负责的辖区内建设工地、渣土运输企业、沙石企业、矿山、沙场等情况报送城管办统一汇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要从严执法抓路面。城管办、道安办(协调联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八中队)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注重提高执法成效,形成高压态势。 

      3、要针对难点抓攻坚。要强化担当意识,敢于作为,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切实达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于涉及多部门的,要成立联合整治组,合力攻坚,切实着眼长效解决问题。 

      4要规范市场挖黑恶。着力解决渣霸突出问题,强力打击建筑渣土运输涉黑涉恶行为和非法采石采沙行为,有效遏制行业腐败问题发生,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11——120日) 

      要对重点工地、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治不到位,问题出现反弹,深化整治成果。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把好的做法、好的整治经验固化为制度文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示要求,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坚决打好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和整治非法采石采沙行为这场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要严肃执纪问责。泉州市纪委监委将这次“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程跟进监督,对重要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将严肃进行追责。 

      三是要依法文明执法。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对依法依规营运的企业和车辆必须维护其正当权益,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吃拿卡要;要依法文明执法,使用文明用语,实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杜绝简单粗暴,避免引发执法冲突。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城管办要于1115日前汇总《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管理情况摸底表》(附件1)、《在建项目明细表》(附件2)。同时每周一上午下班前要将上周工作完成进度小结(附2张图片)、宣传报道及《石狮市渣土运输车辆查处情况表》(附件3)报送市渣土办邮箱。 

     

      附件:1《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管理情况摸底表》; 

            2、《在建项目明细表》; 

              3、《石狮市渣土运输车辆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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