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6:16 阅读人数:1

      本年度报告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秀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秉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全力畅通申请渠道。依据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从受理形式看,信函申请受理5件,尚未审结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镇政府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逐件编号并做好收文登记。三是积极配合信息公开办推进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查阅点建设,按时按量主动每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交至“两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根据公开信息的数量和类别,重新对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进行调整设置,保证每个目录内容丰富,更新及时。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积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政务服务举措,为群众办事、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基础,不断完善各项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设置“意见箱”,定期开箱、处理;在网上征求意见,设立电话和电子邮箱收集意见评议,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客观公正地分析原因,改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5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仍需加强,新入职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缺乏系统学习,难以快速掌握政务公开的相关法规政策、流程标准。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挖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内容、形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挖掘。主动收集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等,确保信息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镇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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