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及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祥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祥芝镇祥业路3号祥芝镇人民政府大楼308室,邮编:362712,电话:0595—889078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祥芝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实际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1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文体教育类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同时,我镇按照最新的《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各类信息47条,涉及机构与人员配备信息、人事、民政补助、国土、农业、公示公告等,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组织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法规,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季度定期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文件及目录到市“档案馆、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祥芝镇政务新媒体“风情祥芝”公众号以及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镇办动态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并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相关专题栏目内容进行更新、补充、调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2023年利用“风情祥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2条,主动发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信息,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自查自纠以及第三方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对照上级部门要求查缺补漏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发布审核、过程监督、完善评估等各项措施。形成运转有效并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2023年我镇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未接到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相比往年发布更加及时、规范,但整体内容偏单一,公开内容总量不大,局限于常态化、周期性。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创新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年,我镇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优化服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各科室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丰富信息公开类目,加大宣传民生政策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及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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