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_财政资金_石狮市人民政府
永宁镇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21-0002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46号
  • 发布日期:2021-07-0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时间:2021-07-01 15:05 阅读人数:262

各村(居)委会 

  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泉州市人口计生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提前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通知》(泉人口发〔2014〕20号)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二女夫妇奖励金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狮政综〔2015〕84号)规定,我按程序对2021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一、确认情况 

  对2020年确认发放的1044名对象以及2020年申报的262名对象进行年审,确定2021年发放对象1302人(附件1,其中低保对象20人)。 

  二、变动情况 

  退出4人(附件2)。其中:刘秀凸3人因死亡退出;李小最因户籍迁出石狮市退出。

 

  附件:1.2021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2.2021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停止发放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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