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24-0000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2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下拨各基层老年学校2024年春季教育经费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4〕34号
- 发布日期:2024-07-11
各村(居)委会、各老年学校:
根据石狮市老年教育委员会《关于预拨2024年春季老年教育经费的通知》(狮老教委[2024]06号文)有关通知及规定,现将市老教委下拨我镇2024年春季老年教育经费114320元,根据我镇2024年春季正常开展线下上课学习的基层老年学校情况进行拨付,具体见附件,在此重申上级文件规定经费使用范围:
1.各镇(街道办)组织老年教育艺术团的文体活动费用;
2.重点支持各镇(街道办)老年学校及各示范点的教学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3.支持具有办学条件且能积极办学的老校添置教学设备和更新,原则上不搞平均分配;
4.有组织参加线下教学活动的基层老校的办公费用。
各基层老年学校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市老教委有关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执行,镇老教委和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所属老年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