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永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反映,或直接与永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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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7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办法的要求,我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过程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70条,其中:主动公开28条,占40%;依申请公开0条,占0%;不予公开42条,占6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018条。2021年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主动公开数的21.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占主动公开数的10.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占主动公开数的17.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主动公开数的10.7%,其他类信息11条,占主动公开数的39.3%。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石狮市永宁镇2021年预算公开信息说明、2020年度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信息、2021年永宁镇实际种粮补贴、2021年度永宁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由镇财政所负责提供镇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手册》、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发布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大政策;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永宁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永宁镇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公开。结合群众关心的内容,对国家或地方最新发布的政策类文件,并严格审查政策解读内容,予以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之后及时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手册》、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发布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大政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行信息公开前,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给予公开,确保互联网信息不出现泄密情况。2021年参照上报《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完成《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根据标准目录,判断并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范,梳理2021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印发的制度文件实行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二是微信公众平台,根据建设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要求,整合永宁镇各个公众号信息到“永宁组工”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永宁镇创建滨海文化旅游名镇工作动态、相关活动。三是公众查阅点,在永宁镇办事服务大厅配备《政务公开手册》,按月公布政务公开内容,供群众取阅;四是政务公开群众意见箱、12345便民热线平台,多个层面收集群众意见,按时保质对“12345”诉求件、群众信访等进行答复,做好对上级转达的舆情处置单的回应。2021年度永宁镇12345平台共处理群众诉求457件,其中建言96件,占比21%;举报100件,占比21.88%;投诉209件,占比45.73%;咨询52件,占比11.38%。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内容,及时传达落实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由镇长担任组长,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宣传委员、党委秘书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和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永宁镇党政办,党政办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主任、村两委及市、镇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设立意见箱,制定服务长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1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每半年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和民主评议会,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适时公开,编制并适时更新公开事项目录。四是突出公开重点内容。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适时更新,根据公开标准目录推进相关事项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及时向社会公开,例如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所负责提供镇财政预决算信息、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供征地信息等,并接受公众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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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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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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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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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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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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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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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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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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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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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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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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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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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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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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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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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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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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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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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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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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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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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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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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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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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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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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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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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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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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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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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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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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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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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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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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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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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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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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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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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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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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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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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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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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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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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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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重点不突出,公开内容部分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没有很好的满足群众的需求。
2.各个平台公开时间不一致,部分平台的信息公开时间滞后。
3.公开信息格式不够规范。
(二)改进情况
通过指定专人加强管理、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政策,使得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把公开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关心的事上,保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贴近民生,并从便民服务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规范。二是严格工作要求,使得公开的时机更加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三是研究公开条例,统一公开内容排版格式,改进公开内容质量,同时扩宽信息公开的领域,除政府公开内容的八大项外,深入永宁镇发展建设各个方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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