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镇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鸿山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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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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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鸿山镇 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
鸿政规〔2023〕1号 |
2023年2月21日- 2028年2月21日 |
附件2
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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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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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鸿山镇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鸿政〔2020〕54号 |
202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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