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900-2019-00080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30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辉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19〕87号
    • 发布日期:2019-10-3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辉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10-31 15:24 阅读人数:1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金辉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狮自然资〔2019〕5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辉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地块的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应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和相关规定执行。地块相关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2.45公顷,容积率≤3.51,绿地率≥25%,建筑密度≤26%,建筑高度≤100米。其中:A-01地块用地面积约18.60872公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4.1、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A-02地块用地面积约3公顷,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0.67、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30米;A-03地块用地面积约0.585公顷,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A-04地块用地面积约0.25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三、经批准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导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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