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6-00048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9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6〕115号
    • 发布日期:2026-09-10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6-09-10 17:45 阅读人数:1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的请示》(狮自然资〔2026〕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因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原则同意你局依法收回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杂货码头(证书编号:国海证053546002号、国海证053546003号)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共计2.2188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0.9598公顷,港池、蓄水1.2590公顷)。

      此复。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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