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1:48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公开。2023年,指导督促全市各单位发布法定主动公开文件823份,其中市政府(政府办)法定主动公开文件91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惠企纾困、就业创业、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22个、专题专栏19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33个。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2023年发布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的政策解读材料共47份,政策性文件解读率达253.8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12件,延迟办结4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主要特点为1个项目包含多个申请事项,即2023年新收的16个申请件中包含54个申请事项,呈逐年上升态势,以征拆迁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主。2023年我办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落实公文源头属性认定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23年我办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56条。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2023年指导全市各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和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4份,废止失效94份,其中市政府(政府办)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8份。三是完成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日常信息采集报送工作。指导全市37个政务公开单位完成每季度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报表统计工作,以及做好日常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年度报告的信息采集和数据维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2023年对市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成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设立重点建设项目专题专栏,丰富各版块功能设计,对近2000份市政府(政府办)文件进行主题分类。二是指导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服务、资料阅览、政策咨询等功能。三是加强政策二次传播。在中国石狮网同步推送政策解读信息,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发布政策性文件,在市公务大厦led显示屏定期播放全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我办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该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参加2023年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提升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水平,保障公众合理信息公开诉求。三是拓宽监督载体。在泉州各县(市、区)率先建设石狮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按照泉州市部署,聘任8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参与日常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21

      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1.4323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部门的考核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牵头部门过于依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督促所辖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足。二是对重要会议信息的图文、视频或新闻报道公开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办将着力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对业务牵头部门不主动指导所辖领域信息公开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邀请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参与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由石狮日报负责图文报道,石狮电视台负责新闻视频宣传,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2023年市政府(政府办)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8份,不含6份不予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