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1:58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和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市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8066条,总访问量34.7万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文件823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4份;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22个、专题专栏19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33个;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4份,其中解读材料46份、解读产品19份、媒体评论文章9份,并同步推送至中国石狮网;开展单位负责人专题在线访谈10期,举办新闻发布会1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部门流转程序,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同比增长54.3%,受理方式主要包括信函申请46件、网络申请22件、当面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24件;“部分公开”19件;“不予公开”5件,主要涉及内部事务信息以及行政查询事项;“无法提供”23件,主要是被申请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以及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23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全市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194条。一是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清理后,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10份,2023年制发58份、废止失效94份。二是完成市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发布工作。在市政府网站设置“石狮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共发布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市政府部门、各镇(街道)、其他单位(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为98份(不含6份不予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份、15份、7份。三是完成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入库审核发布工作。2023年全市入库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04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加大资金投入,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成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丰富各版块功能设计。二是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目前我市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共3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4个、微信视频号1个、微博1个、抖音号1个。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服务、资料阅览、政策咨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参加2023年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扩大参与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按照泉州市部署要求,2023年我市聘任8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8

      94

      1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4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317

      行政强制

      137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42.469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2

      0

      0

      0

      2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1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1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2

      0

      0

      0

      2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一些距离。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尽适应,涉诉涉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兼职人员比例偏高,人力投入仍不足;二是公开渠道多样,主动公开信息较为分散。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人力投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集中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和重点领域信息,并合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公开渠道,加强政策二次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市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2023年对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清理后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10份,其中有6份不予主动公开、7份为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制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列入市政府部门统计报表,无需汇总),故年报报表中填报的制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件数为19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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