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6:05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市在市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23个、专题专栏19个,发布政务信息7722条,总访问量20.9万人次,其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文件678件、政策解读信息72份,开展在线访谈11期。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达33个,涉及一级事项220项、二级事项175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市建立健全部门会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同比增长23.9%,其中“予以公开”30件;“部分公开”10件;“不予公开”19件,主要是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内部事务信息、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形;“无法提供”17件,主要是被申请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处理”4件,主要是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重复申请等情形;“其他处理”2件,主要是通知申请人补正的情形,另有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24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8件,均尚未审结;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达成和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全市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965条。一是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公开信息涉及敏感内容时作脱敏处理,避免发生泄露个人隐私情况。二是定期检查、处理非主动公开属性文件上网情况,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规范标注以及发布前文字表述筛查。三是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全市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废止41件,现行有效197件(不含不予公开6件、非政府部门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市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整合“惠企政策专区”和“惠企纾困”专栏,设置“惠企纾困政策汇总”专栏,并链接“狮企通”小程序。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汇集市级各领域、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标准目录及公开情况,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二是打造政务新媒体微矩阵。目前,我市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共3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5个、微信视频号1个、微博1个、抖音号1个,进一步加强政策二次传播。三是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同时,汇总《石狮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会。召开“狮府讲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修订《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根据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2024年我市先后两次修订《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作为辖区各政务公开单位的工作指南,确保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41

    1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5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5444

    行政强制

    107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19.8838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16

    0

    0

    0

    3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5

    0

    0

    0

    1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0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6

    0

    0

    0

    2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8

    11

    0

    0

    0

    3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5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8

    8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积极对接上级新要求、新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较少运用数据或案例分析对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度解读。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全面、完整、规范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有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注重培育解读人员队伍,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市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2024年度报表填报的制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件,不包括6份不予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4份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制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列入市政府部门统计报表,无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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