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石狮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助力现代化商贸之都建设,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开启石狮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2021年11月石狮市荣获第一批“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持续全面发力,精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认领,细化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每件提交市政府研究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均经过严格法制合法性审查。截止11月30日共审查市政府文件142件、市政府合同3件。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问题有关调研。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截至11月份,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9件,均已向泉州市政府及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各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34件。要求各部门向市政府备案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时提供本单位法制人员或法律顾问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每季度抽查各部门发文情况,对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规范性文件漏报备案情形进行及时通报。全面开展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邀请律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升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识和能力。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截止11月份,共接受群众咨询行政复议相关事宜11件次、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并审结复议申请14件,未审结3件,不予受理1件,补正申请6件。对市政府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投诉的答复进行把关。共计开展三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经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了《石狮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全省优秀行政复议裁判文书评选,做好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四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市直有关单位再次梳理上报的证明事项进行核对及汇总相关数据。走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核查其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情况。我市现有证明事项221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0项。五是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8月底已完成我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六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季度评查机制,评查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共3个单位35件宗卷,案卷评查情况及时向受评单位通报。七是推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动员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应考尽考。全市27个单位共261名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23人通过考试,通过率85.44%。
(二)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普法工作和基层治理相结合,主动对标对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市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2021年石狮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民普法紧密结合。今年,石狮市检察院被推荐参选普法先进单位。截止11月份,共组织、参与“法律进机关”10场次、“法律进乡村”28场次、“法律进社区”17场次、“法律进学校”18场次、“法律进企业”19场次,“法律进网络”新媒体矩阵发布法治宣传相关微信推文、抖音视频共120篇。开展“法治讲堂”活动。积极在机关、镇(街道)、学校等开设“法治讲堂”,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与群众的法治意识。截止11月份,共计开展“法治讲堂”活动18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活动。联合石狮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2021年度全市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全市69个单位共2687名在编党员干部报名,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开展国家安全普法活动。积极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石狮市公民和组织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主题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主题手抄报比赛等。共计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运用微信公众号及“法治石狮”抖音号推送民法典法律知识43篇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与企业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与法律讲座,到石狮市灵秀创业园、鸿山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共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15000余份。依托石狮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石狮”抖音号推送助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信息40余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与教育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石狮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实施方案》,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筑牢校园法治防线。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分发宣传漫画折页1万余份,走进石狮鹏山工贸学校举办民法典主题法治讲座和“美好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手抄报比赛;走进林边小学开展2021年党史宣传进校园活动;灵秀司法所创先召开“法治进校园”工作推进会等。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12·4期间,部署安排了“宪法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宪法引领,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石狮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校园普法小品比赛”3个主场活动,各单位、各镇街道也纷纷结合“法律六进”开展了系列宪法宣传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咨询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行宪法学习讲座38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80余场次。加强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形成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新局面。目前已实现128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永宁前埔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工作已完成。抓好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344人,充分发挥其在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中“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所召开法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座谈会,广泛收集法律为民、惠民、便民意见建议,为乡村振兴出言献策。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法治直播间”作为线上普法的聚合平台,广泛吸收整合有关部门的普法资源,邀请了市直单位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银行人员等普法嘉宾入驻直播或录播,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充分利用抖音平台开展“云端普法”推出《疫情期间,企业用工有哪些问题要注意?》等相关普法视频。2021年“法治直播间”共举办普法直播1场、录制法治视频25期。“法治石狮”抖音号推送法治视频71期。二是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多措并举,有效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提高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截止11月份,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899起,调处2899起,成功2899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100%。强基促稳,补齐人民调解工作短板。突出源头防控,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评查活动,评查调解卷宗1012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调委会业务培训。修订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提高调解纠纷补贴标准。夯实基础,配强一线人民调解员队伍。成立石狮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吸纳调解员120名,积极开展全市三、四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共评定三级调解员23名、四级调解员6名。向省司法厅推荐一级人民调解员,2人被省司法厅评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王马清个人调解室等3个调解工作室被评为“石狮市金牌调解工作室”。积极推进基层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目前已在6个乡镇(街道)配备村级专职调解员27名,配齐配强基层一线人民调解队伍。健全保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21年全市共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调解工作室2个。率先在泉州市成立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调委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了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委会、石狮市伊妮斯服饰有限公司调委会、石狮市安徽商会调委会、江西青商会商务纠纷调委会。联合市妇联推动镇级婚姻家庭调委会建设,在蚶江镇、鸿山镇成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紫薇调解工作室。网络覆盖,推动矛盾纠纷“调度化解”。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体系,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全市共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38个,其中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个,镇(街道)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9个,村(社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128个。2021年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受理案件2287件,其中结案1755件,出具调解书89件,司法确认11件。多元融合,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社区融合治理体制,把执法、普法、维权、调解、法援、诉讼融合起来,建立基层社会融合治理平台,实现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四治融合”。蚶江镇以融合多元为方向,创新打造“12345”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蚶江镇乡村融合治理服务中心”,将全镇19个政务网格和8个警务网格进行“双网”融合,通过“三所”联调、“四室”融合共建,建成村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19个,组建5个信访调解小组。镇村融合治理,融入“智能”化。疫情期间,创新微信公众号+电话的线上调解方式,高效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全年共接待并解答来电来访530件1564人次,通过联合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类警情122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9起,调处119起,涉及金额644.46万元,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100%。鸿山镇在东埔渔港建立东埔枫桥综合治理中心和信访评理室的纠纷化解平台,以片区共治的抱团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自建成以来,共组织开展7件信访评理,成功化解7件,化解率达100%,受理当地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解25起,成功率100%。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个司法所申报五星司法所,1个司法所申报四星司法所,2个司法所申报三星司法所。蚶江司法所、宝盖司法所已被省司法厅评定为五星司法所,永宁司法所、湖滨司法所分别被泉州市司法局评为三星、四星司法所。
(三)聚焦“民生提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进平台业务融合升级,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真抓实干,推动行业专项治理走深走实。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强化律师、公证员依法依规执业。开展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自查自纠,坚持开门治理,开展联合排查和数据比对查找问题线索。查实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花伟磊律师违规担任原任职检察院承办的19个案件的辩护人,现已整改完毕。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建立离任人员信息库和人员办案数据库,与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法润狮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公益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6月,组建石狮市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签订协议,进行法治共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上法治讲座。8月,成立石狮市“法润狮城”律师志愿团。志愿团现有律师41名,围绕“法治石狮”建设,服务我市“5510”项目竞赛活动,提供律师线上线下全方位公益法律服务25场。加强普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整合服务内容,统一业务规范,完善窗口机制,打造全流程服务。组织第三批10名法律顾问入驻平台,现有4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平台参与咨询解答,入驻律师数增至28.6%。推动律师、公证机构、法律援助进驻“三大平台”,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驻尽驻”。应援尽援,推动法律援助惠民利民。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在退伍军人事务局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援助工作站。继续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指尖办”“邮寄办”,健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提高解答服务群众满意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法院衔接配合,组织志愿律师认真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402件。落实好每周二、四定期安排律师到检察院、看守所驻点值班,每周三指派律师进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值班,截止12月10日,共办理法律帮助案件559件。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辐射作用,惠及更多弱势群众。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其中刑事案件583件,民事案件154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9场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发挥实效,持续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保持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率达标率10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率40.6%。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截止11月份,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30份,参与重大村务决策1次,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36人次;重大纠纷调解2件;代理诉讼案件6件,举办法制讲座9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9场。强化督查,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公证负责人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做好12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及全体执业人员2020年度、2021年度执业考核审核与报送工作。对4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开展“双随机”抽查,有效促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规范化执业。
二、存在问题
(一)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镇(街道)执法队伍的执法实践经验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三)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满足。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化,对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积极回应群众对多元化司法服务的期待。
三、2022年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石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精准把关,确保决策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严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关,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对市直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相一致。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抽查各部门发文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规范性文件漏报备案情形。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人民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开启“八五”普法工作。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工作着力点,有序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依托省级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完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度。深化“法律进学校”,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完善全市“法治副校长”制度、教师开展线上或线下学法活动,完善学生法治委员队伍的建设。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石狮市锦尚镇多元融合治理中心的建设,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润园区助发展行动,打造产业园区综合性普法体,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组织加入“蒲公英”品牌普法志愿者联盟,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大力弘扬发展特色法治文化。组织创作一批具有石狮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鼓励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金融、教育、库区移民等重点行业领域,本着“按需设立”的原则,指导相关部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在7个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横向重点向发改等部门拓展,纵向向乡镇(街道)延伸。聚焦“五类纠纷”化解,提升基层治理实效。对传统矛盾纠纷、重点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予以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职能作用,加强对调解员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年度考核、调解员名册建立等工作,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大力培育品牌调解室,县级金牌调解室稳步增加。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主动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后“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新任务新要求。
(四)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引导法律服务队伍全面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持续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切实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积极组织开展行业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建设。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促进诚信规范执业。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公证负责人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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