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法治意识。局主要领导带头传达学习、领学宣讲、动员部署,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积极落实局理论学习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局理论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同时,通过“三会一课”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结合双拥共建、就业创业、优抚褒扬、移交安置、思想权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泉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石狮市委第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和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司其职、全员积极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
(三)完善落实机制,严格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行“退役士兵一件事”制度,按照“最多跑一次”原则,大力实施“一站式”报到服务,梳理退役返乡报到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将涉及的所有部门集中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为退役军人办理返乡报到手续,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解决退役军人报到、入户、社保、医保等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方便退役军人办事。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对《石狮市支持部队拥军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涵盖市场准入、商品和要素流动、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确保政策措施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同时向市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会商意见,委托福建携晟律师事务所方龙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聚焦高效实施,优化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加强同市直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审核、起草股室职责,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流程和报备时限。今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退役军人事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件,废止2件。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履行优待抚恤、就业安置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法,在办公场所内完成公示制度,公开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有发放优抚资金的事项和人员身份的确认都上传系统和公示。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检查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对有损坏的烈士纪念设施及时督促修缮维护,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市烈士纪念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依法开展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对程序合法性、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受理,其中4人符合条件,按照程序上报到泉州市局初审。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完成2名人员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通过率100%,完成3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发放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基础建设,按照省厅、市司法局有关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数据元采集工作,先后完成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执法事项认领,非税项目初始化配置、运行等任务。加强经费和设备保障,目前,完成3台移动执法终端配备的要求,配备率达100%。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福建携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相关法规政策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为推动和开展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加强与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法律援助服务站和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者等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二)规范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政府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人事信息、机构职能等,加强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托图书馆和档案馆公共查阅点,定期公开和移交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融合。截至目前,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表宣传报道461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
(三)主动对接协商,自觉接受监督。我局把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履行职能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和提升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在提案协办过程中,承办人员认真分析提案内容,从中汲取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主动对接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办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要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向主办单位作出合理回复意见。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协办件1件。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成立市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机制,设立崇军拥军巡回办案点,常态化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具体法律服务事项,将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到实处。全年按时、保质、保量办理来访信件及转办件,共处办各级交办、转办信访件23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处办25件,极大程度维护退役军人领域整体稳定。
(二)强化法制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持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利用退伍季、国防教育日,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宣传《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市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普法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邀请退伍老兵进机关、进村(社区),积极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在全市掀起了一股红色革命热潮。
七、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得以稳步有效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学习宣传教育仍需走深走实走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强、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互动性。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抓好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全局人员学习层层深入。
(二)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通过学文件、听讲座、业务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强化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全局各项制度建设,把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具体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军营”,参与市政府大型活动现场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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