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石狮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法治引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教育宣传
(一)局党组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对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出安排,有效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落实石狮市“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
(二)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开展局长讲党课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三)制定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作为本年的重点普法内容,并安排学习普法计划。
二、开展普法宣传
(一)3月29日,在永宁镇西偏村举行福建省第42届爱鸟周暨趣味观鸟徒步活动。通过徒步观鸟活动,领略人与鸟共处的和谐画面,提高爱鸟护鸟意识。活动期间,通过发放保护鸟类知识宣传册和宣传海报等方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鸟类的意识。
(二)4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人争当国安卫士”国家安全教育公益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同时,组织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联合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的方式,宣传自然资源国家安全观。
(三)6月25日,联合祥芝镇人民政府在祥芝镇莲坂村党建+邻里中心开展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材料,向群众宣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森林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不动产登记、海洋环保等自然资源相关知识,重点宣传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让保耕地、守红线、促集约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
(四)10月25日,走进第二实验小学开展福建省第三十四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主题宣讲活动。带领学生探索鸟类的奥秘,将八哥、林鹬、戴胜、短耳鸮等野生鸟类标本“搬”进课堂,让同学们近距离区分猛禽、涉禽、鸣禽等不同鸟类的细节特征,了解夏候鸟、冬候鸟、旅鸟、留鸟等不同候鸟的生活习性,向同学们科普野生鸟类的基础知识和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
三、依法分类办理信访
2024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3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初信初访件22件,重信重访件8件。22件初信初访件(规划类问题2件,不动产登记问题8件,违法占地(破坏农用地)问题5件,土地利用问题2件,土地征补问题4件,其他问题1件)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的通知》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其中,依法按信访途径受理3件,依法分类处理17件,不属于我局职责不予受理2件。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按照各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措施,及时调整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依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和后续监管措施。2024年,对我市7个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开展了2次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了4个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实际抽查对象占抽查对象名录库比例约57%;对我市4个海域使用项目开展了2次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了3个海域使用项目,实际抽查对象占抽查对象名录库比例约75%。同时,对“双随机”抽查事项严格执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梳理调整权责清单
11月8日,按照《中共石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化情况,组织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调整后共保留权责事项383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和其他权责事项231项。另,根据狮委编办〔2024〕29号及狮政规〔2024〕6号文划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土地、林业、矿产、规划、测绘等相关执法职责256项,其中行政处罚237项、行政强制19项;根据狮委编办〔2024〕29号文划归市海洋发展局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海岛管理等涉海执法职责13项,其中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2项;根据狮政〔2022〕9号文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森林防火等涉林执法职责(行政处罚)10项。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后,依法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六、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严格执法
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严查非法围填海、违规“大棚房”以及非法采矿、破坏耕地(林地)等行为。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履行评审程序。2024年上半年,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7宗,其中,涉及非法占地2宗,涉及破坏耕地1宗,涉及非法占用海域1宗,涉及非法人工繁育、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宗,涉及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1宗。根据本轮行政执法改革,2024年7月1日起,我局不再行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权,相关执法权分别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海洋发展局以及各镇(街道)行使。
七、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聘请福建协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责任。2024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5件,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4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7件。
八、规范性文件情况
(一)分别于3月15日、7月22日制定出台了《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石狮市盘活低效工矿用地促进“工改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狮自然资源规〔2024〕1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2024版)>的通知》(狮自然资源规〔2024〕2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配合市司法局开展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14份代政府拟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对我局制定出台的16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并将清理结果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明确局政策法规股作为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指定2名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审核人员,组建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履行公职律师相关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持证执法、主动亮证,出具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经集体讨论,并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告知陈诉、申辩和听证权利。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按规定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信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24年共作出行政许可事项329项、行政处罚事项7项,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公示。
十、加大执法证考证力度,提升执法证持证率
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规培训,扎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档案日常动态管理,组织6名新录用、转岗人员参加自然资源专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更新调整执法人员库。二是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我局定期举办的业务课堂活动以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2024年,共组织开展业务课堂活动10次,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3次;截至目前,我局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资格持证率达到66.67%。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蔡晓智局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充分发挥了局党组在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学法普法工作安排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主持参加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和为民办实事等。
存在问题短板:
缺乏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2025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宪法宣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二是依法分类按法定途径处理信访事项,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会同属地镇(办)做好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的化解稳控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资格持证率;四是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制审核人员建设,举办各类业务和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五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项”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六是逐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能力,进一步降低败诉率,并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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