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雅虹服饰有限公司等356户企业(见附件):
至2022年10月16日,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二十年。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11月4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发布《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你单位未在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对于你单位是否存在不宜强制注销的情形,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征询本局相关股室意见,同日发函征询本级人民法院、资源规划、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意见。经汇总各部门相关信息,你单位符合《泉州市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强制注销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泉州市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你单位拟予以强制注销。
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企业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企业利害关系人对拟强制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联系人:林琳玲,联系电话:88886131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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