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检查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14 16:25 浏览量:

   根据局《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狮城管〔2019〕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局2024年双随机工作计划:

   一、实施对象范围 

   石狮市中心区污水泵站、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周边市政排水设施、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科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科达凯瑞尔水务有限公司、皇宝(福建)环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石狮地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我市境内新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配套与附属项目、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各宾馆酒店等。 

   二、行业检查目标 

   1、为加强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厂、保洁服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厂以及保洁服务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处置工作以及保洁服务企业进行制度化、格式化、程式化、常态化方式监管,营造良好的供气环境、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营的目标,改善环境卫生,确保垃圾焚烧厂安全运营的目标;

   2、为保证供水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行为。不断提高供水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供水企业进行制度化、格式化、程式化、常态化方式监管,营造良好的供水环境,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3、对各宾馆酒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监管。 

   三、检查职责分工 

   检查工作由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按相应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行业检查细则 

   1、石狮市中心区污水泵站主要检查:泵站设备运行情况及日常安全;2、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周边市政排水设施主要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对市政管网造成破坏;3、检查供水公司及各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行情况及日常安全4、瓶装燃气企业主要检查: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站内道路交通、液化石油气装卸、压缩机和烃泵、气瓶灌装作业、储罐、工艺管道、安全阀与阀门、仪表与自控系统、消防与安全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内容;5、管道燃气企业检查:调压设备、阀门井、管道施工保护、对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与安全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内容。6、燃气安全管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工伤保险、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劳动保护、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生产运行管理等;7、水利工程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的和监督管理和技术项服务工作;8、垃圾综合处理厂安全管理检查:重点检查飞灰存放情况,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测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以及提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情况等。9、执法大队参加公安系统的联合双随机抽查,负责对各宾馆酒店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频次及检查次数 

   1、石狮市中心区污水泵站每周至少进行1次抽查;2、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周边市政排水设施每月至少进行2次抽查;3、供水及污水处理厂每月进行抽查1次;4、对燃气企业的检查每季度对瓶装燃气企业、管道燃气企业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的全覆盖安全检查;5、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每次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每个项目的抽查频率原则上不少于1次/月。6、原则上每月对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1次专项安全检查,原则上全年不少于12次的专项安全检查。7、对各宾馆酒店违法建设的检查频次按照公安系统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决定。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24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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