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3-07-05 18:44 浏览量:

序号

任务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抽查区域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具体事项

抽查时间

实施单位

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劳动密集型企业、新业态企业用工情况检查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交通港口局、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石狮市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劳动密集型企业、新业态企业

上半年按全市在建项目数的3%抽取,下半年按全市在建项目数的10%抽取

1.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2.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赔偿金;3.是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4.是否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5.是否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7.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8.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否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9.分包单位是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程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10.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11.分包单位是否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12.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实行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13.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14.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情形。(第6814条依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2023年下半年

市人社局

2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石狮市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5%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2023年第三季度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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