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行政处罚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4-01-04 15:04 浏览量:
 
序号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时间 办理程序 执行情况
1 2024/1/2 泉州市誉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行政处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四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四款 2024/1/2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1号,停业整顿5日
2 2024/1/3 吴建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9018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2024/1/3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2号,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 2024/1/3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09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2024/1/3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3号,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4 2024/1/4 福建和鹏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安全生产)第801006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2024/1/4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4号,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5 2024/1/4 福建和鹏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11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2024/1/4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5号,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6 2024/1/4 石狮市恒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行政处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06序号严重情节规定 2024/1/4 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结案 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字第7号,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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