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一批
时间:2024-04-0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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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狮城管罚〔2024〕012号 | 郭宝柱 | 2024年3月21日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郭宝柱于2024年3月21日在石狮市宝岛路(石狮一中对面路段)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4年4月1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2 | 狮城管罚〔2024〕013号 | 晋江市永和镇牧森自行车租赁服务部 | 2024年3月19日 | 未及时清理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 | 行政处罚 |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2024年3月19日,晋江市永和镇牧森自行车租赁服务部未及时清理在石狮市灵秀镇石金路无序停放的3辆共享单车,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应予处罚。 | 2024年4月1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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