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盖镇人民政府01号至03号行政处罚公示(城管类)
时间:2025-04-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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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前 | 办理程序 | 办结结果 |
1 | 闽泉狮宝盖罚〔2025〕001号 | 陈吉新 | 1月8日 | 运输车辆泄漏、遗撒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 自然人陈吉新于2025年1月8日在石狮市宝盖镇科技园锦峰路乐天天超市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一般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 2025年1月9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2 | 2025年闽泉狮宝盖罚〔2025〕002号 | 邵长江 | 2025.03.01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 自然人邵长江于2025年3月1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鞋城奇速物流旁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 2025.03.03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3 | 2025年闽泉狮宝盖罚决〔2025〕003号 | 湖南浙湘鑫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2025.03.31 | 施工噪音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单位名称湖南浙湘鑫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石狮市宝岛路与濠江路交叉处承接石狮市宸启东方小区项目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午间、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 2025.04.10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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