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三批
时间:2025-05-21 09:51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5〕021号 石狮市宝盖镇松茂村老年协会 2025年4月3日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石狮市宝盖镇松茂村老年协会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在石狮市宝盖镇松茂村劲松路北侧东至简房,西至村路,南至村路,北至民宅,占用宝盖镇松茂村集体土地538.76平方米(合0.8081亩)建设铁皮棚作为农贸市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 2025年5月14日 一般程序 自行缴纳罚款
2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5〕023号 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8日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于2024年1月15日擅自在石狮市城市公益性公墓超红线占地建设地藏王菩萨雕像,导致违法占用红线外集体土地面积为266.24平方米(合0.3994亩)。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 2025年5月19日 一般程序 自行缴纳罚款
3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5〕034号 唐在松 2025年5月20日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2025年5月20日,唐在松在福建技师学院石狮宝盖校区门口收集厨余垃圾,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今年已有十余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5月21日 一般程序 自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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