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第四批)
时间:2025-07-31 17:28 浏览量:
编号  立案时间 当事人 案由 案件来源 违法情况 违反法规 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
1 2025.6.25 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 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未依照消防法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日常检查 我局2025年6月3日现场检查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未依照消防法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我局于2025年6月25日对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2025.7.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的规定,决定对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处肆仟元(4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朱良程、李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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