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二批
时间:2026-03-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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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 1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07号 |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1月20日 | 非法占用土地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于2020年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外线(红塔湾旅游路至梅宁路)占用土地49472.44平方米建设道路,且未在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3月6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2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27号 | 宋冬冬 | 2026年3月10日 |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宋冬冬于2026年3月1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宝晖路段运输砂石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3月1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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