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三批
时间:2026-04-3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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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 1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14号 | 洪宝旋 | 2026年1月29日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洪宝旋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于2023年在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五区(东至民房,西至道路,南至空地,北至旧幼儿园)占用442.4平方米土地建设一个一层铁皮搭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2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0号 | 福建省展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24日 | 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福建省展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石狮市2025S-13号地块项目后,于2026年3月23日22时05分至22时31分、3月30日00时31分至00时55分、4月3日22时21分至22时45分,在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与九二东路交叉路口项目用地内三次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3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2号 | 张世传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张世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1梯601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29.6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4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3号 | 张志强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张志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1梯801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29.6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9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5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5号 | 陈丽妹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陈丽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1梯1002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36.55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6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6号 | 肖辉祥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肖辉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2梯205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20.9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9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7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8号 | 泉州鑫昌劳务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31日 | 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泉州鑫昌劳务有限公司承接前坑片区改造项目(C-08地块)后,于2026年3月30日22时05分至22时31分、4月3日00时31分至00时55分、4月9日22时21分至22时45分,在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与宝晖路交叉路口项目用地内三次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8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49号 | 施展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施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1梯3002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34.03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9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50号 | 许婷婷 | 2026年3月2日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许婷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对石狮市西洋路1号碧桂园3号楼2梯3007室住宅进行改造,在原有层间框架梁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违建面积29.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 10 | 闽泉石城管执法罚决〔2026〕052号 | 潘胜利 | 2026年4月28日 |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潘胜利于2026年4月28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濠江路段运输砂石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6年4月30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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