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2025/3/31 |
石狮市宏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五条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修订)第十一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修订)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到工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证明材料 | 2025/3/3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
2 | 2025/4/1 |
侯剑淼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31989027**** |
3 | 2025/4/1 |
韩洪保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4128119780212**** |
4 | 2025/4/1 |
王劲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00405**** |
5 | 2025/4/1 |
周银东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70219820713**** |
6 | 2025/4/1 |
王义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50922**** |
7 | 2025/4/1 |
王义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50922**** |
8 | 2025/4/2 |
蔡金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2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31211**** |
9 | 2025/4/2 |
李文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2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219801015**** |
10 | 2025/4/2 |
蔡良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2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219801013**** |
11 | 2025/4/3 |
翟金宝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5/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604271989011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