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施工许可)第二十批
时间:2025-07-04 15:54 浏览量:
序号 许可文件编号 申请人 许可事项 许可内容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350581202506300101 益兴(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健健科技园厂区(桩基)

行政

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025-6-30 一般程序 准予许可
2 350581202507020101 石狮市金顺和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石狮市金顺和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3#厂房

行政

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025-7-2 一般程序 准予许可
3 350581202507020201 福建力西尼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福建力西尼投资有限公司厂区-5#厂房

行政

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025-7-2 一般程序 准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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