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许可文件编号 | 申请人 | 许可事项 | 许可内容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350581202507150102 |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石泉二路周边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5-7-15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2 | 350581202507160101 | 福建兴辰鼎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石狮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二期)4#生产车间钢结构工程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3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5-7-16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3 | 350581202507170101 | 福建华玉衡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福建华玉衡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区--1#厂房、2#厂房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5-7-17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4 | 350581202507170201 | 福建韵至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韵达福建(石狮)产业园项目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5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5-7-17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5 | 350581202507180101 | 石狮市泉航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石狮市泉航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区扩建项目—厂房B部分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6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5-7-18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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